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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法务
地区:陕西 - 西安
法律上的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之前,无领取结婚登记证而以夫妻名义共有生活的男女。婚姻事实从语文上理解是“婚姻关系可否存续的事情”
同居与事实婚姻的差别是,两者构成的要件不同,同居与事实婚姻关系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同居与事实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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