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女方外出长年不联系家庭,通常情况下这不构成遗弃。
遗弃的定义是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要是女方对家庭成员负有法定扶养等义务,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履行该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生活陷入困境等,那就可能构成遗弃。
例如,女方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却长期不管不问,这种情形就可能涉嫌遗弃。
但要是只是单纯不联系,没有涉及不履行法定扶养等义务,一般很难认定为遗弃。
具体是否构成遗弃,要综合双方关系、女方有无法定义务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来判断。
所以不能仅依据女方长年不联系家庭这一点,就认定构成遗弃,得全面考量各种因素。
如果女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存在扶养等法律关系,且这种不联系行为导致了被扶养人生活出现困难等严重后果,才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弃。
1、仅女方常年外出且不跟家里联系,一般不算遗弃。
2、遗弃得是家庭成员里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那方,对需要被赡养、扶养、抚养的另一方,不尽应尽义务的违法事儿。
3、要是女方对家里人有法定的扶养之类义务,还没正当理由地长期不履行,让被扶养的人生活困难了等,那就可能构成遗弃。
4、好比女方有未成年子女得抚养,却长时间不管,这就可能涉嫌遗弃。
5、但要是只是单纯不联系,没涉及不履行法定扶养等义务,通常就不好认定是遗弃。
6、具体构不构成遗弃,得把双方关系、女方有没有法定义务以及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等综合起来判断。
7、我们这么想,要是一个人常年在外不联系家里,家里人可能着急担心,但这不一定就意味着他不管家人了。
8、得看有没有尽到该尽的责任义务。
9、如果只是不联系,生活上该给的钱、该照顾的都没落下,那就不能说是遗弃。
10、可要是因为不联系,导致家人生活不能正常过了,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11、所以判断是不是遗弃,得全面考虑各种情况,不能光看联系不联系这一点,得综合衡量才行。
(一)仅女方外出且长年与家庭失去联系,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遗弃行为。
(二)遗弃的法律定义为,在家庭成员里,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相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情形。
(三)倘若女方对家庭成员负有法定的扶养等义务,却毫无正当缘由地长期不履行该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生活陷入困境等状况,那么就有可能构成遗弃。
(四)举例来说,要是女方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却长时间对其不管不问,这种情形便可能涉嫌遗弃。
(五)然而,要是仅仅是单纯地不联系,并未涉及到不履行法定扶养等义务,一般很难认定为遗弃。
(六)具体是否构成遗弃,需要综合考量双方关系、女方是否存在法定义务以及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七)总之,不能仅凭女方外出长年不联系家庭这一点,就简单判定构成遗弃,而要全面、综合地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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