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特殊情形下双方按责任大小比例分担,合同约定优先。部分诉讼费用如鉴定费、公告费等由申请方先垫付后由败诉方承担,具体承担方式依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而定。
阐述:
1.一般原则是败诉方承担民事诉讼费,这体现了公平原则,让败诉方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2.特殊情况如双方都有过错时,按责任大小比例分担,更能体现责任与负担的匹配。
3.合同约定优先,若合同明确了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就应按照约定执行,这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4.对于鉴定费、公告费等部分诉讼费用,由申请方先行垫付,可避免因费用问题影响诉讼进程,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保证了费用的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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