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失败的原因有哪些

四川 - 泸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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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争议解决法务

地区:四川 - 泸州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起诉离婚失败的原因如下:(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2)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且被告方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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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离婚退彩礼


一般是不退的,但是如果是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那么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相关补充2:


离婚协议可以写不付抚养费


可以,协议在父母之间合法有效,不一定要要补交抚养费。


但是子女因为生活需要,可以在一定情况下,要求不直接抚养自己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

2023-02-21 15:29: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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