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能否以子女改变姓名为由拒付抚养费

内蒙古 - 包头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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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谈判法务

地区:内蒙古 - 包头

法律分析:


不能。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离婚,但对子女仍有抚养义务
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如果不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子女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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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家暴离婚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家暴的行为证据,具体如下:
1.伤情鉴定
2.录音录像,使用手机或者录音录像设备记录当时的情况;
3.对方道歉信、保证书
4.报警、调解记录;
5.证人证言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相关补充2:


离婚时什么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3-02-21 15:2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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