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分居生活

广西 - 桂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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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法务

地区:广西 - 桂林

法律分析:


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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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彩礼官司到哪里去打?


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


一、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补充2:


没离婚可以索要抚养费


可以。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存续期间,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而不是说只有离婚后才能索要抚养费。

2023-02-20 16:2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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