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

广西 - 桂林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和田诉讼咨询

地区:广西 - 桂林

法律分析: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即一般情况下,无特别理由,父或母不得单方决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


同时,子女姓氏不能变为继父母姓氏,即父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律师提示:


以上对“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问题没有解决,您可以点击咨询链接发布问题,选择一对一咨询服务,我们将安排专业律师为您定制解决方案。


相关补充1:


离婚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返还彩礼的条件是: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相关补充2:


离婚后孩子应该归哪方抚养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023-02-20 16:27:03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桂林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