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

四川 - 甘孜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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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维权法律服务

地区:四川 - 甘孜

问题解答: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构成:
1、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2022-12-19 11:5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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