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广东 - 深圳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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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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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撤销合同的撤销事由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

同时以上四项也是在民法意思表示中仅可撤销的行为,是基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撤销权而产生的。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对这四种行为行使撤销权。因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而使得该项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其原理在于当事人所撤销的是该项行为。所谓的撤销是原本存在的可撤销的行为归于消灭。

2、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有效的减少和避免因重大误解导致的合同撤销,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了解注意事项,如果已经签订了重大误解的合同,也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合同是否真正属于重大误解范围内,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021-08-19 19:1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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