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吗

江苏 - 南京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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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谈判法务

地区:江苏 - 南京

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要区分为两种情形,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认定乘人之危应从根据上述规定,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一方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之境;
(2)对方明知其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之境,而迫使其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
(3)一方实际作出了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4)一方因为接受对方乘人之危的行为而蒙受了重大不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1-08-17 18:2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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