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

湖北 - 恩施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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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恩施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财产权益进行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1-07-24 19:4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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