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广东 - 中山 公司经营纠纷
1位律师回复

兰州法务团

地区:广东 - 中山

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按级别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类: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三、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2021-07-23 17:41:3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徐州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