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湖北 - 恩施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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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谈判法务

地区:湖北 - 恩施

无效。
口头房屋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要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话,双方当事人是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490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2021-07-20 10:2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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