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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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冲突以哪个为准?

山东 - 聊城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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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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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在经营过程中,一般都会签订书面合同,但有时候也会出现口头合同。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优劣,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上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口头方式。但有的时国家法律规定必须要采用书面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等。书面合同是只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合同能够将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内容明确地记载下来,有利于保证民事活动的安全。一旦发生纠纷,也便于当事人举证和分清责任。因此,书面合同时非常好的一种合同形式。建议在经济交往中,能够订立书面合同的,一定不要偷懒。有了书面合同,在公司内部管理上也方便了许多,履行一份合同,可能会涉及到公司的几个部门,生产、销售、仓库保管、财务结算等,可以根据合同设计管理流程,确保及时履行合同交付货物,及时收回货款,防止货款帐期过长,导致变成呆死帐。

2021-07-07 09:2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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