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供的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

陕西 - 咸阳 公司经营纠纷
1位律师回复

税务法律智囊

地区:陕西 - 咸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2021-07-05 15:08:1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咸阳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徐州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