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记名股票发行规定有哪些

安徽 - 合肥 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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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法务顾问团

地区:安徽 - 合肥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30日以前就前款事项作出公告。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2021-06-27 11:1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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