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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答疑法务
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人是否有过错如果工人没有过错,纯粹是工厂的安排有问题,不需要承担全责;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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