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不告发,是不是要坐牢

四川 - 南充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案件分析顾问

地区:四川 - 南充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是,被害人报案不代表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其他人员发现报警的或者公安机关发现的,也应当立为刑事案件,故意属于刑法规定的8种重罪之一,被害人只能与加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刑事部分不能私了。  故意,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的行为,就构成故意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05-25 14:42:4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南充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