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财产混同如何认定

四川 - 阿坝 经营管理
1位律师回复

巴中法务

地区:四川 - 阿坝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怎么办?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特殊说明:夫妻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形式上属于两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宜直接认定为一人有限公司,从而适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债权人能够提出足以证明夫妻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初步证据的,夫妻股东应当就公司财产性承担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应承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法条:《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2021-05-17 06:44:43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阿坝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徐州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