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有哪些方式

广西 - 贵港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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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名誉权、荣誉权都是公民的基本权益,这个时候侵犯了他人的基本权益就是违法的。尤其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这是更加严重的罪行,这个时候就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会判处一定的刑罚


2021-05-12 18: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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