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继父母之间的子女关系

湖南 - 邵阳 子女抚养
1位律师回复

离婚法律咨询

地区:湖南 - 邵阳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再婚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再者,继父母子女关系中,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最后,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双方或继父母一方向人民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可准许解除。但解除关系后,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成年的原继子女仍应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

2021-05-11 13:11:4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邵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