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
2,业主购买房屋后从未入住,从第一个月开始,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入住后(含房屋装修),不使用期连续超过六个月的房屋,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七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
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交纳相应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
如果说我们买的房子自己确实没有住,也没有装修,不具备入住的条件下,那这个时候就可以跟物业申请减免,…...
对于未入住的房产,物业费用需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业主在入住超过六个月后,若未实际使用或长时间未使…...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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