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工患了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的,是不是可以自己到妇婴的医院诊治呢?昨天晚上我老公在公司受了工伤,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河北 - 石家庄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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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谈判法务

地区:河北 - 石家庄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职工如患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附近的医院诊治,持有医院急诊证明,其医药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2021-04-15 15:1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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