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了伤害,我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因为我是在工作的时间之内才受伤的。不过跟工作内容没有什么关系,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海南 - 省直辖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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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答疑法务

地区:海南 - 省直辖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从这个规定看,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受害人不能获得双重赔偿,但是该条仅规定了医疗费不可兼得,并没有涉及其他费用,但这也表明了立法态度,可能代表了今后的立法方向是实际支出费用不得重复赔偿,其它项目可以重复赔偿的模式。

2021-04-15 00:3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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