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当初结婚前,以个人名义支付房屋首付款,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后来结婚后与表嫂共同偿还余下房屋贷款,但是房产证上依然是他个人的名字,现在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这套房屋应该如何分割处理?

天津 - 滨海新区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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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权利义务签订合同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1-04-10 14:2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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