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和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和老公结了婚之后共同买了一套房子了,那么现在打算离婚男方要求扣除一部分的费用是否是合理的呢?哪些财产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了呢?

河北 - 邢台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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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地区:河北 - 邢台

属于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要求扣除的那些费用不尽合理,但是可以协商。双方领取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即为结婚,此后双方的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1-04-08 20:2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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