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要求要求增加子女抚育费的,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起诉?我和男方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给了我,男方每个月给我800元的抚养费,现在孩子开始上学,抚养费不够,我找他要他不给。

河北 - 保定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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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维权顾问

地区:河北 - 保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021-04-07 17:21: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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