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撕毁的人怎样认定?

河南 - 新乡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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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 新乡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债务人撕毁借条的行为涉嫌构成侵占罪,撕毁借条后达到了消灭借条所载明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借款并将其据为己有的目的,且拒不退还。其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1-04-06 13:5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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