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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法律条款,我们所提到的证据涵盖范围极为广泛,其中不仅包含了当事人们的口头陈诉以及书面文件,同时也涉及到了物件、照片、影像、录音以及计算机等各种类型的电子化数据,此外还包括了证人和常用仪器所得出的检验结论以及勘探现场的笔录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借据已经被损毁,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到诸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影像资料等其他形式的证据,这些都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发生过,那么即使借据已经不复存在,当事人依然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将会对所有的证据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调查核实,并将它们作为判断真实事实的唯一依据。所以,哪怕是借据已经丧失,只要当事人能够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他们就完全有可能赢得这场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4-07-03 17:2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