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在教育机构学习钢琴,然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然后造成我孩子头部受伤,说是被另外一个孩子打的,现在他们老师也不发一个话。如果未成年人在校期间损害,怎么赔偿?

陕西 - 汉中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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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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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七条最后一款的规定,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损害,由第三人赔偿,学校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4、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在未成年人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时负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5、受害人因被人身损害所导致的医疗行为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付。

2021-04-06 12:4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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