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有哪些行为的?由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我弟弟以前本来上大学的时候就是学了这方面的专业,然后现在出了事情,会不会追究相关责任?

河北 - 保定 银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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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谈判法务

地区:河北 - 保定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其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事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二)对不具备本办法规定资格的证券公司发放股票质押贷款; (三)发放股票质押贷款的期限超过一年; (四)接受本办法禁止质押的股票为质物; (五)质押率和其他贷款额度控制比率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比率; (六)未按统一授信制度和审慎原则等规定发放股票质押贷款; (七)泄露与股票质押贷款相关的重要信息和借款人商业秘密。

2021-03-31 17:2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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