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造成损害单位应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的?有一家鞭炮厂的老板雇佣童工,结果同工在工作时遭受损害,他以没有签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他的理由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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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厂老板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国家法律禁止雇佣童工,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雇佣童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只要是雇佣童工的,就应当对其予以制裁,造成童工损害的,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不能打折扣。因此,爆竹厂老板必须予以赔偿。《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十条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2021-03-31 17:3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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