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话,那这个应该归谁所有呢?我在去年租了一个房子,然后为这个房子装修了一下,当时也有跟房东说,那现在房东要立说我非要这样合理吗?

山西 - 运城 房屋租赁
1位律师回复

琼海诉讼咨询

地区:山西 - 运城

根据《民通意见》第八十六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所以,装修物可以拆除的就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归房东所有。

2021-03-31 17:26:1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运城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北京土地房产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土地房产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