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具体指什么?2017年9月,甲因合同诈骗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2018年9月,法院因他生病不宜收监执行,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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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一般监外执行有三种情况: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不致危害社会的。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2021-03-31 05:3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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