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属于男女朋友关系,都来自于农村地区,想到在大城市打拼不容易,所以就同居了。但是之后我们两个人感情出现了问题,想要分开。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湖南 - 长沙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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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谈判家

地区:湖南 - 长沙

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021-03-29 12:3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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