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人在哪些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我把一套门面房租给别人做生意,他现在把我房子擅自割成两个,还转租一间出去

四川 - 泸州 房屋租赁
1位律师回复

法律难题破解助手

地区:四川 - 泸州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03-29 12:19:5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泸州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北京土地房产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土地房产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