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之前,有哪些的纪律需要告知的呢?自己的同学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现在是审理案件,有人比较吵闹的,可以提出回避申请的吗?

山西 - 吕梁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策略法律先锋

地区:山西 - 吕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据此可知,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属于审判长的职责。

2021-03-27 14:34:2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吕梁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