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策略法律先锋
地区:山西 - 吕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据此可知,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属于审判长的职责。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