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的误工日期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来认定了呢?在单位做保安的时候和别人产生纠纷就被打导致身体受伤,那么不知道打算要求人身损害的赔偿,对于人身损害的误工日期是依据哪些情况计算的呢?

广西 - 南宁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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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谈判法务

地区:广西 - 南宁

人身损害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021-03-27 07:0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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