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黑龙江 - 伊春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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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1年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一是抢救治疗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根据第二十条规定:受害人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u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赔偿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之处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第十八条规定: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死亡赔偿金”2003年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按照20年人均收入计算,但六十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2021-03-18 11:0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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