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养老送终,父母有继承权吗,老人死后土地归

河北 - 石家庄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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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谈判法务

地区:河北 - 石家庄

  农村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土地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实行的承包是以“户”或者说“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虽有家庭成员死亡,但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死者的土地份额由其家庭内其他承包人承包,不发生继承问题。只有在承包户成员全部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才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当然,最后一个死亡成员应当获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  理论上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自集体成员和集体组织的合同规定,是一种约定权利而非法定权利,不属于可继承的权利。

2021-03-14 07:4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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