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的她跟他们单位有个男的关系走的比较近,这个男的的老婆去单位公然辱骂他,诽谤他,诽谤辱骂他人,是否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呢?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呢?

河北 - 承德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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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 承德

诽谤辱骂他人的,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可以予以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可以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公然侮辱、诽谤他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2021-03-09 18:05: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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