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单位有劳资纠纷一直没有解决,单位没有跟他签过劳动合同,现在单位不承认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仲裁认定他们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大体有哪几种形式呢?

广东 - 东莞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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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存在上述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工伤了,则可以申请相关的工伤赔偿

2021-03-08 07:4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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