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和一家工厂签了一个供货协议,后来这个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方的公司现在迟迟不给付款,我公司想单方解除合同,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都有哪些规定呢?

浙江 - 金华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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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法务

地区:浙江 - 金华

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合同法对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确规定。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95条规定:  (1)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合同法第96条规定:  (1)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f1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巧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循其规定。

2021-03-05 19:41: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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