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工厂里面打工,跟工厂里面的同事有纠纷,对方动手将我殴打了,把我打成了重伤,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治疗,该如何追究对方的责任?

四川 - 成都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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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答疑法务

地区:四川 - 成都

应当先报案,公安局根据法医鉴定结论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1-03-05 05:4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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