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一家建筑公司承包的小区建设工程现场干活,起早贪黑干的是最辛苦的混凝土打灰的活,辛苦一年还拿不到血汗钱,那么公司无故拖欠工资怎么办?

贵州 - 黔南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债务纠纷法律服务

地区:贵州 - 黔南

《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03-03 03:01:33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黔南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