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被一个工地老板叫去他们的工地里面工作,然后我在工地里面工作的时候骨折了,我属于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是不是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

浙江 - 嘉兴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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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指挥顾问

地区:浙江 - 嘉兴

劳动者在工地骨折属于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参照《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1-03-01 04:31: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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