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到现在为止我和我的妻子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绝无和好可能的,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什么样子的方式解除我们之间的夫妻关系的?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人民法院是否会征求孩子的意见的?

安徽 - 芜湖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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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地区:安徽 - 芜湖

您好,首先,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绝无和好可能的,可由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其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且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赔偿,法院一般会判决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然后,如果有孩子,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由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助您。

2021-02-25 11:3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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