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说是因为经营不好,现在是被债权人讨债讨到公司来了,现在是面临着解散了,对于之前业务所产生的业务额,是否需要去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呢

山西 - 晋中 企业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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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剖析法律助手

地区:山西 - 晋中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将进行税务清缴处理。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021-02-24 09:4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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