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在这边的一个鞋子销售店里面购买了一双鞋子,结果我拿回家之后发现这个鞋子存在着质量问题,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如果商家无正当理由不换货,我是不是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的?

山东 - 东营 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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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维权顾问

地区:山东 - 东营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如果商家无正当理由不换货,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2021-02-24 09:0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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