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们工厂的产品的销量,我就开始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行为,这是不是属于侵害商品的行为的呢?

北京 - 通州区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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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维权法律顾问

地区:北京 - 通州区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具体侵害商品的行为有以下几种: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行为,又称销售侵权。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2021-02-19 12:3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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